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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意设计产业协同创新实训中心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14年01月09日 阅读次数:  

创意设计产业协同创新实训中心项目,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现展开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工作。本院作为比选人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参加比选,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一、比选范围和内容
    1. 项目名称:创意设计产业协同创新实训中心项目。

2.项目建设地点:院内西南角。

3.主要建设内容:总建筑面积6375平方米(共建地上主体7层、裙房5层、局部2层,地下1层),其中一层为展示交流服务平台及其他用房,二、三层为创新设计研发平台,四、五层为产教融合实训平台,七层为文化传承与国际合作平台。

4.资金及来源:总投资8596.63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学校自有资金解决。

5.比选内容:创意设计产业协同创新实训中心项目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设备等《江西省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中核准内容的招标代理服务。

二、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发改部门核发的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甲级资格证书、住建部门核发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甲级资格证书、取得有效的政府采购代理资格。

2.业绩要求:2014年2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过1项大型公共建筑工程项目的招标代理业绩(单项合同中标金额5000万元以上,提供代理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原件),没有达到同类项目业绩个数的招标代理机构不能通过符合性检查。

3.招标专业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招标专业人员至少为5人,并且具有中级或以上 工程、造价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以职称证书为准。

4.本次比选活动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

三、比选文件获取地址及时间

1.  比选文件发售时间为2017年3月16日至2017年3月22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比选文件500元/每份,售后不退。

2.有兴趣的招标代理机构在获取比选文件时,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网上打印页、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至少一项同类项目业绩原件、领取人(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如为授权的代理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原件,以及以上所有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可向比选人进一步了解项目的详细资料。所有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应编制“代理申请文件”。代理申请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一套正本,四套副本(在封面上应分别标明正副本)。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代理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24日14:00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本公告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比选人:江西赣江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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